【防疫條例】青衣區巡查7間餐廳 多人涉違反規例遭發告票或傳票
發布時間: 2021/10/29 17:02
最後更新: 2021/10/29 17:07
警方今日(29日)突擊巡查青衣區內多間餐廳,向多人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傳票。
青衣分區雜項調查隊、特遣隊及軍裝巡邏小隊,聯同食物及環境衞生署人員下午約1時,發現3間餐廳內的2男7女,年齡介乎21至58歲,未有按照法例規定在進入食肆前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另外4間餐廳內,1名男負責人及3名女負責人,年齡介乎26至40歲,因沒有確保場內顧客使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的二維碼及沒有確保尚未接種新冠病毒預防疫苗的員工持有有效的陰性檢測報告而違反規例,已向相關餐廳負責人發出傳票。
若有餐飲業務處所違反規例中有關安心出行的措施,其負責人將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有關餐飲業務處所須於執法人員發現後的翌日起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即在下午6時正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提供堂食服務及同坐一桌的人數不得多於2人,為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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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余思嵐